2012年上海戏剧学院戏剧影视表演夏令营招生简章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05-24浏览次数:75

        为更好地选拔和培养戏剧影视表演人才,上海戏剧学院于2012年7月16日—7月25日在上海戏剧学院华山路校区(上海市华山路630号)、8月4日-8月13日在青岛上海戏剧学院艺术学校(山东省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沙滩路699号)先后举办两期“戏剧影视表演夏令营”活动。通过夏令营的学习交流,进一步培养学员的专业兴趣与爱好,提高表演技能。具体事宜如下:

一、报名条件:

1、符合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报考条件的应届或往届高中(同等学历)毕业生;

2、热爱戏剧影视表演艺术,有一定的先天条件和艺术基础,中学期间曾参加国内外重大戏剧影视类比赛并获得重要奖项者优先。

二、报名方式及资格初审:

1、报名

(1)学员从上海戏剧学院本科招生网(zs.sta.edu.cn)下载并填写《上海戏剧学院 “戏剧影视表演夏令营”报名表》(附后)。

(2)截止时间:2012年6月20日(以收到日为准)。

(3)报名材料:

a)《上海戏剧学院戏剧影视表演夏令营报名表》;

b)中学期间参加国内外重大戏剧影视类比赛获奖证书复印件(如有);

c)学员本人声乐、台词、形体与表演的视频资料(包括自我介绍、一首歌、一段朗诵、一段舞蹈与小品表演,时间控制在十分钟左右),另可附上参加戏剧影视实践的资料;

d)身份证复印件;

e)2张2寸彩色免冠近照。

(4)报名材料邮寄(快递)地址:上海市华山路630号上海戏剧学院招生办公室,邮编 200040。请注明“夏令营报名”字样。报名材料恕不退回。

注:报名材料(a)和(c)项请同时上传邮箱:biaoyanxialingying@qq.com
上传要求:标清录制,时长10分钟以内,文件小于1G,文件统一命名为“省份+学校+姓名”,如“上海市上海中学王**”。

2、资格初审:经我院表演专家委员会根据学员视频资料及相关材料审核后,根据学生选择选点志愿与学校安排相结合,确定夏令营学员60名(上海30名,青岛30名)名单并于6月底在我院本科招生网上公布。

三、培训内容:

1、由我院表演系专家领衔的授课小组对学员进行集中授课及艺术指导,使学员在表演技能与艺术素养方面普遍有新的提高。

2、通过对每位学员活动期间专业表现和综合素质,表演系专家委员会评选出“夏令营优秀学员”。

3、举行夏令营专场汇报演出。

4、完成全部课程培训,颁发《上海戏剧学院戏剧影视表演夏令营证书》。

5、凡获得“夏令营优秀学员”称号的学员,可推荐给学院招生委员会,经规定程序获得批准,可直接进入我校2013年戏剧影视表演专业考试的复试、三试。

6、特别优秀的学员经夏令营专家组推荐、校招生领导小组批准,直接作为2013年戏剧影视表演专业合格考生,不再参加专业考试,同时获入学专项奖学金1万元。

四、费用:

学员的来回差旅费自理,免收培训费、住宿费,伙食费由学校承担。

五、咨询联系方式 

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21)62488077
 
电子邮箱:sx_zsb@126.com

 

上海戏剧学院
2012年5月

 

《上海戏剧学院戏剧影视表演夏令营报名表》 (请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