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创意学院本科招生考试规程

发布者:招生办发布时间:2019-12-30浏览次数:3909

数字媒体艺术、视觉传达设计、动画
一、考试科目:(专业总成绩:550分)
(一)初试:(300分)
1.素描(150分):根据考试题目进行单色绘画。
2.色彩画(150分):根据考试题目进行色彩绘画。
(二)复试:(250分)
1.命题创作(150分):根据考试题目进行绘画创作。
2.综合面试(100分):根据考生情况即兴问答。
(1)视听艺术分析:考生通过看图片(摄影作品、影像作品、绘画作品等视觉图片)进行主题或风格表述,考查考生的艺术想象力,以及对于视觉艺术和媒体艺术作品的理解力。
(2)综合知识测试:以广泛的文学艺术、社会科学常识、计算机与网络知识等题目,考查考生的综合知识面以及了解考生艺术特长。
(3)色盲色弱测试。


二、录取方法

(一)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相加为最终专业总成绩。根据专业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一般按招生计划数的四倍左右确定专业合格名单,发放专业合格通知书。
(二)专业合格的考生,在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我校自主划定的本科最低分数线的基础上,以高考文化成绩折算分加专业总成绩为合成分,按照合成分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择优录取。(高考文化成绩折算分=高考原始文化成绩/所在省市普通类一本线*750)
(三)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市普通类本科第一批次分数线者优先录取。(若达“一本线”的考生超出该专业招生计划数,则仍依据该专业录取办法进行录取)


三、注意事项:
(一)“素描、色彩画、命题创作”科目与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舞台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灯光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服装与化妆设计)专业统一考试。

(二)素描科目仅限使用黑色的铅笔、炭笔、橡皮。
(三)色彩画、命题创作科目仅限使用水彩、水粉、丙烯。
(四)画架、画板均自备,仅限使用简易金属三角画架,不得使用定画液,不得携带专业参考资料(如画册、图片、专业书籍等)。

(五)考生须自备充满电的无线便携式吹风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