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表演(戏曲音乐)专业招生考试规程

发布者:招生办发布时间:2020-12-31浏览次数:1498

一、民族器乐

(一)初试(成绩以合格/不合格评定。初试为现场考试):

剧目、曲目或曲牌演奏(自备)

注:初试演奏时间一般不超过6分钟;不配备伴奏人员参加。

(二)复试(满分100分。复试为现场考试)

1.器乐演奏(自备,不可重复初试内容)(50)

注:复试演奏时间一般不超过6分钟;不配备伴奏人员参加。

2.视奏(抽签)(20)

3.乐理(笔试)(10分);

4.视唱练耳测试(20分):

(1)      五线谱视唱(口试)(10分):一个升降号以内的各种调式;

(2)      练耳(笔试)(10分):音程、和弦、节奏、旋律的正确听记。

 

二、京剧器乐

(一)初试(成绩以合格/不合格评定。初试为现场考试)

剧目、曲目或曲牌演奏(自备)

注:初试演奏时间一般不超过6分钟。除京昆打击乐(板鼓、大锣、铙钹、小锣)由我校配备伴奏人员以外,其他乐器种类不配备伴奏人员参加。

(二)复试(满分100分。复试为现场考试)

1.器乐演奏(自备,不可重复初试内容)(60)

注:(1)复试演奏时间一般不超过6分钟;

   2)除京昆打击乐由我校配备伴奏人员以外,其他乐器种类不配备伴奏人员参加;

   3)三弦、月琴考生在复试加入本专业唢呐、笛子演奏。

2.视唱、视奏测试(抽签)(20分);

注:京昆打击乐考生视奏环节与演员程式化表演动作进行配合。

3.板式(抽签)(20分)。

注:京昆打击乐考生唢呐曲牌抽签。

三、录取办法:

(一)复试成绩为最终专业成绩。分乐器种类,同一乐器按最终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根据生源质量情况划定校考合格线,按上级相关文件规定比例发放校考合格证;

(二)取得校考合格证的考生(同时须达到省级统考相应要求,不涉及省级统考的除外),在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我校自主划定的本科最低分数线的基础上,根据乐器种类招生计划数,分乐器种类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择优录取;

(三)如分乐器种类录取后仍有计划空缺,则在第一志愿填报我校本专业的其他考生中按专业成绩总排名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

(四)取得校考合格证的考生(同时须达到省级统考相应要求,不涉及省级统考的除外),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普通类本科第一批次分数线”(以下简称“一本线”)者优先录取。若达“一本线”的考生超出该专业招生计划数,则在该专业达“一本线”的考生中依据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五)录取完成后,做好复核和复测工作。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我校将在开学后三个月内组织复核、复测。对于复测不合格、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考生,会组织专门调查。经查实属提供虚假材料、替考、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行为者,取消该生录取资格,并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倒查追责。

四、备注:

表演(戏曲音乐)拟招收乐器种类如下:京胡4名、京二胡3名、月琴3名、三弦3名、板鼓2名、大锣3名、铙钹3名、小锣3名、民二胡2名、古筝2名、琵琶2名、扬琴2名、笛子1名、笙2名。各乐器种类招生名额分配按当年实际报考情况适当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