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必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纸质准考证进入考场。入场后须对号入座,非本考场考生不得入内。笔试或面试科目迟到15分钟以上不得参加考试。
2.遗失身份证的考生须提供以下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之一: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护照、社保卡、驾驶证、港澳台通行证;现役军人可携带士兵证或军官证。若以上证件都未携带,则不予参加考试。
3.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等具有发送和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有电子存储记忆功能的计算器和录放设备等物品进入考场。违规携带进入考场的,一经发现,视为作弊。进入考试封闭区域后,考生所携带的各种通讯工具必须关闭。进入考场前,请将手机放在指定地点。
4.遇试卷、答题纸等分发错误或试卷字迹不清、漏印、缺页等问题,可举手向监考人员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老师询问,不得要求监考老师对题意作任何解释或启示。
5.试题、答题纸、草稿纸每人一份,不得带离考场,考后全部上交。
6.考生领到答题纸后,应首先在每张答题纸的规定区域,填写准考证号、姓名、专业及招生研究方向名称。
7.考生不得在规定地方以外的任何位置泄露个人信息,否则按违规处理。
8.笔试科目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场。
9.笔试科目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当立即停笔,经监考老师核查答卷、试题、草稿纸无误后,方可逐一离开考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