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内容
(一)初选
依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省级统考成绩划定初选合格线,达到初选合格线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
(二)复试
(满分100分,复试成绩计入最终专业成绩。复试为线上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及安排详见初选合格名单)
考试内容:命题创作(考试时长120分钟)。
注意事项:
1.自备考试用具,水粉、水彩、丙烯、彩色铅笔、马克笔等;
2.自备四开画纸1张;
3.不得使用草稿纸。
(三)三试
(满分100分,暂定为现场考试,具体考试时间以上海戏剧学院招生网公布为准)
考试内容:
1.色彩写生(100分,考试时长180分钟);
2.综合面试(合格/不合格):根据考生情况即兴问答,主要考察学生综合知识应用能力、心理素质、语言表达能力及逻辑思维能力。
注意事项:
1.自备考试用具,限于水粉、水彩、丙烯;
2.自备画架、画板,仅限使用简易金属三角画架;
3.自备充满电的无线便携式吹风机;
4.不得携带专业参考资料(如画册、图片、专业书籍等)。
二、录取办法
(一)复试成绩加三试成绩为最终专业成绩(若其中综合面试被评定为“不合格”即为专业不合格)。按照最终专业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根据生源质量情况划定校考合格线,按上级相关文件规定比例发放校考合格证。
(二)取得校考合格证的考生(同时须达到省级统考相应要求),在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我校自主划定的本科最低分数线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择优录取。
(三)取得校考合格证的考生(同时须达到省级统考相应要求),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普通类本科第一批次分数线”(以下简称“一本线”)者优先录取。若达“一本线”的考生超出该专业招生计划数,则在该专业达“一本线”的考生中依据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四)录取完成后,做好复核和复测工作。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我校将在开学后三个月内组织复核、复测。对于复测不合格、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考生,会组织专门调查。经查实属提供虚假材料、替考、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行为者,取消该生录取资格,并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倒查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