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内容
(一)初试
(成绩以合格/不合格评定。初试为录制视频,考生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段内登录小艺帮APP录制并上传视频作品,示范视频可在小艺帮APP中查看。)
1. 录制内容:自备叙事散文朗诵(脱稿),录制时长在90秒以内,建议不少于30秒。
2. 录制要求:
(1)录制画面中严禁出现任何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标语、挂画、道具等标志物;
(2)视频作品录制过程中不间断,保证素材完整真实;
(3)视频中只允许出现考生本人,不得出现任何其他人员的画面或声音;
(4)录制过程中请勿出现考生姓名、准考证号、就读学校等任何关于个人信息的语言。
请考生严格按照上海戏剧学院提供的示范视频及上述要求进行初试视频作品录制。如有不符以上要求者,一旦查实,将按照违纪违规处理。
3. 注意事项:
(1)采用室内明亮自然光线;
(2)场地空间适合所展示的内容需要,环境安静,无噪音;背景干净无参照标识物;
(3)录制景别采取固定近景(胸部以上)或中近景(腰部以上)景别,竖屏拍摄,不要切换其他景别;
(4)无染发,刘海不要遮挡眉眼,露出额头及完整的脸部。
如因未注意上述事项而影响考试成绩的,后果自负。
(二)复试
(满分100分,复试成绩不计入最终专业成绩。复试为录制视频,考生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段内登录小艺帮APP录制并上传视频作品。)
1. 录制内容:
(1)即兴话题评述:系统随机派题,30秒准备,录制时长在1分钟以内(不含准备时间),建议不少于50秒,要求内容完整;
(2)才艺展示(自备):自备展示内容,如声乐、器乐、舞蹈、戏曲等,录制时长在2分钟以内,建议不少于1分钟。
2. 录制要求:
(1)录制画面中仅限出现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标语、挂画、道具等标志物;
(2)视频作品录制过程中不间断,保证素材完整真实;
(3)视频中只允许出现考生本人,不得出现任何其他人员的画面或声音,准备时间内考生不得离开录制画面;
(4)录制过程中请勿出现考生姓名、准考证号、就读学校、录制场地等任何关于个人信息的语言;
(5)才艺展示禁止使用音乐伴奏。
请考生严格按照上海戏剧学院提供的示范视频及上述要求进行复试视频作品录制。如有不符以上要求者,一旦查实,将按照违纪违规处理。
3. 注意事项:
(1)采用室内明亮自然光线;
(2)场地空间适合所展示的内容需要,环境安静,无噪音;背景干净无参照物;
(3)“即兴话题评述”为竖屏录制;“才艺展示”科目为横屏录制;“即兴话题评述”景别为中景(半身);“才艺展示”景别为远景(全身);
(4)才艺展示禁止穿着奇装异服等;
(5)无染发,刘海不得遮挡眉眼,露出额头及完整的脸部。
如因未注意上述事项而影响考试成绩的,后果自负。
(三)三试
(满分100分。现场考试,具体考试时间以上海戏剧学院招生网公布为准。)
1. 考试内容:主持综合能力测试。
2. 注意事项:
(1)考生禁止化妆、穿高跟鞋,禁止穿着奇装异服等;
(2)保持发型清爽,禁止染发,刘海不可遮挡眉眼,露出额头及完整的脸部;
(3)禁止考场交头接耳、干扰考试进程;
(4)考试过程中除当场分配的考号外,禁止出现考生姓名、准考证号、就读学校等任何关于个人信息的语言,违者取消考试资格;
(5)禁止将任何电子设备带入考场,违者取消考试资格。
二、录取办法
(一)三试成绩即为最终专业成绩。校考专业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根据生源质量情况划定校考合格线,按上级相关文件规定比例发放校考合格证。
(二)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同时须达到省级统考相应要求)且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投档考生,按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择优录取。
(三)录取完成后,做好复核和复测工作。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我校将在开学后三个月内组织复核、复测。对于复测不合格、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考生,会组织专门调查。
(四)经查实属提供虚假视频材料、替考、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录取资格或者学籍,直至学历、学位证书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