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戏剧影视导演专业招生考试规程

发布者:招生办发布时间:2024-01-12浏览次数:17

一、考试内容

(一)初试

(成绩以合格/不合格评定。初试为线上考试,考生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段内登录小艺帮APP完成考试。)

1. 考试内容:文化素养基础测试。

2. 考试要求:详见《上海戏剧学院2024年直播考试考生须知》《上海戏剧学院2024年线上考试平台(小艺帮APP)操作指南3——直播考试》

3. 特别注意:考生不得使用任何文具、纸张及参考资料。除直播录制设备外,不得使用其他任何电子设备,如:智能手表、耳机等。如有不符以上注意事项者,一旦查实,将按照违纪违规处理。

(二)复试

(满分100分,复试成绩不计入最终专业成绩。复试为录制视频,考生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段内登录小艺帮APP录制并上传视频作品。)

1. 录制内容:

1)自备朗诵和才艺展示(总时长在2分钟以内):

1)自备朗诵(故事、散文、寓言、诗歌等可任选其一),脱稿,录制时长建议在1分钟以内;

2)才艺展示(舞蹈、唱歌、武术、演奏等可任选其一),录制时长建议在1分钟以内。

2)命题单人小品:

系统随机派题,根据题目独立构思、即兴表演(用行动来塑造人物形象),录制时长在3分钟以内(不含构思时间)。

2. 录制要求:

1)场地空间中不得出现与考试内容相关的信息(文字、音频、视频等形式);

2)横屏拍摄,视频作品一镜到底,不间断录制,声音和图像需同步录制,期间不得转切画面,不可美颜,不可特效处理,不允许对画面和声音进行任何后期制作与修改剪辑,保持素材完整真实;

3)视频中只允许出现考生本人,不得出现任何其他人员的画面或声音,构思时间考生不得离开录制画面;

4)录制过程中请勿出现考生姓名、准考证号、就读学校等任何关于个人信息的语言或者标记;

5)录制过程中除录制设备外,不得使用其他任何电子设备,如:智能手表、耳机等。

请考生严格按照上海戏剧学院提供的示范视频及上述要求进行复试视频作品录制。如有不符以上要求者,一旦查实,将按照违纪违规处理。

3. 注意事项:

1)光线采用室内自然光条件即可,录制保持顺光方向,光线明亮;

2)场地空间应适合所展示的科目需要,避免背景杂乱,环境要求安静。

如因未注意上述事项而影响考试成绩的,后果自负。

(三)三试

(满分100分,现场考试,具体考试形式与时间以上海戏剧学院招生网公布为准。)

考试内容:

1)命题编讲故事:采取随机抽题的方式,根据提供的文字材料编讲故事,时间不超过3分钟;

2)综合面试:根据考生情况即兴问答。

二、录取办法

(一)三试成绩即为最终专业成绩。校考专业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根据生源质量情况划定校考合格线,按上级相关文件规定比例发放校考合格证。

(二)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同时须达到省级统考相应要求)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投档考生,按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择优录取。

(三)录取完成后,做好复核和复测工作。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我校将在开学后三个月内组织复核、复测。对于复测不合格、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考生,会组织专门调查。

(四)经查实属提供虚假视频材料、替考、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录取资格或者学籍,直至学历、学位证书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