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戏剧学院2025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发布者:招生办发布时间:2025-03-04浏览次数:2884

一、报考条件(考生须同时满足以下5项条件)

1.考生所持身份证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之一:

1)港澳地区考生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2)台湾地区考生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2.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3.须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4.在校非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得报考我校;在校研究生报考我校,须在网上报名开始前,征得所在学校研究生院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5.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二、招生专业目录

1.我校2025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仅招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详见附件《上海戏剧学院2025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港澳台考生)》。

2.如有与考试科目和内容有关的问题,可咨询我校招生办公室。

 

三、名:

报名网址:“内地(祖国大陆)普通高校面向港澳台地区招生信息网”(简称“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gatzs.com.cn)。

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现场)确认两个阶段。符合报考条件的所有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教育部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网上(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缴纳报考费

▲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3月5日至3月11日,全天24小时接受网上报名。考生请关注“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公布的网上报名时间,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该网站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以及我校的招生简章要求,用简体字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电子照片。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研究方向

3.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 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现场)确认、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报考点:

受教育部委托,以下5个报考点负责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考试的招生宣传、组织考生报名和联络考生等工作。

1)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086-10)68945112

2)上海:同济大学(研究生院)

地址:上海市四平路1239号,邮政编码:200092

电话:(021)65982683,图文传真:(021)65988292

3)广州: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086-20)38627826

4)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 楼1404室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5)澳门:澳门教育与青年发展局

地址:澳门约翰四世大马路7-9号一楼

电话:(00853)28555533,图文传真:(00853)28355427

网上(现场)确认

1.所有考生均应按报考点要求对报名信息进行网上(现场)确认,确认时间、确认形式由各报考点公布请考生关注相关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网上(现场)确认时,应按报考点规定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如:本人网上报名编号、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和电子照片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按报考点要求缴纳报考费。

5.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考生签字确认后报考点留存。

 

、考试安排

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时间:

2025年港澳台硕士研究生初试为全国统考。

初试考试时间、方式、考试地点及相关安排请关注报各报考点公告。

(二)初试科目:

我校初试统考科目为《综合能力(一)》。考试指南详见附件。

(三)打印准考证:2025年4月7日至4月12日,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复试:

1.我校根据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2.复试的时间预计为2025年5月,复试考试方式为线下考试具体复试时间、考试地点、考试内容及相关信息,请关注我校招生网“硕士研究生招生”通知。

3.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录取和入学

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入学考试成绩,综合审查后择优录取。录取通知书预计20257月发放新生应按我校有关要求报到入学,具体要求在“录取通知书”中说明。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考生不得伪造证件、证明、报名信息及其他材料以获得考试资格。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规定取消考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凡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引发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六、学习形式、学制与学费

港澳台硕士研究生学习形式均为全日制,学制三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每学年学费为20000元(人民币)。

 

七、联系方式

学校代码:10279        学校名称:上海戏剧学院

联系部门:招生办公室、国际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址:上海市静安区华山路630号

  编:200040

  话:021-62488077 招生办公室

021-62498896 国际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箱:sxyanzhao@163.com 招生办公室

     sta_international@163.com 国际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网  址:https://zs.sta.edu.cn(点击“硕士研究生招生”栏目链接)


附件1:上海戏剧学院2025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港澳台考生).pdf

附件2:专家推荐信.docx

附件3:Z001综合能力(一)考试指南(2025年).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