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上海戏剧学院2025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硕士研究生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坚持“安全平稳、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选拔录取,优化考生服务,全力确保安全、规范、科学、有序。
二、复试组织
(一)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全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基本原则,统一协调全校的复试工作。
(二)学校成立招生监察工作小组,对研究生复试工作全程监督。
(三)面试环节按照学科专业和研究方向,由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的考委组成复试小组,负责对考生进行全面的复试考察,各学科专业(研究方向)复试小组一般不少于5人。
(四)考试全程录音、录像。
三、进入复试分数线
初试总分不低于90分(初试科目Z001综合能力(一),满分150分)。
四、复试方式及内容
(一)复试方式:线下考试。
(二)复试内容:
复试科目(专业综合能力测试):
1.专业课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
2.综合面试(满分100分,含外语口语、听力测试各10分)。
相关研究方向具体考核内容请参看《上海戏剧学院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规程》(附件1)。
五、复试时间及资格审查
(一)复试时间:
复试安排在5月16日(周五)进行。具体日程安排见附件2。
(二)材料上传(上传时间为5月10日-13日):
考生请通过“上海戏剧学院研究生招生系统”(https://yz.sta.edu.cn,操作说明见附件3)上传以下资料:
1.初试准考证;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台湾考生上传“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照片;
3.应届考生提供所在高校学生证电子版照片或在读证明,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扫描件(上传即可,无需带到考试现场);
4.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在“综合素质调查表”一栏上传即可,无需带到考试现场)。
5.《上海戏剧学院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4,上传即可,无需带到考试现场)。
六、成绩计算及排名
(一)成绩计算。复试总成绩(200分)=专业课测试总分(100分)+综合面试总分(100分,含外语听力、外语口语各10分)。
最终成绩=初试成绩(折算为100分)×50%+复试总成绩(折算为100分)×50%。
(二)成绩排名。在考生复试合格的前提下,各研究方向根据考生最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名,择优录取。
若同一研究方向的考生最终成绩相同且同分人数大于剩余计划数的,则依次逐项比较:复试总成绩、专业综合能力测试成绩(不含外语口语、听力)、初试成绩。
(三)以下情况不予录取:
1.复试不合格者(“专业课测试”或“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2.对有“不诚信”、“不道德”和“违法违纪”行为记录的考生,实行“一票否决制”。
七、体检
拟录取考生的体检在入学前进行。具体要求后期公布。
八、联系方式
学校代码:10279 学校名称:上海戏剧学院
联系部门:招生办公室、国际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地 址:上海市静安区华山路630号
邮 编:200040
电 话:021-62488077 招生办公室
021-62498896 国际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邮 箱:sxyanzhao@163.com 招生办公室
sta_international@163.com 国际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网 址:https://zs.sta.edu.cn(点击“硕士研究生招生”栏目链接)
附件1.上海戏剧学院2025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规程.pdf
附件2.上海戏剧学院2025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安排.pdf
附件3.上海戏剧学院研究生招生系统操作说明-复试阶段.pdf
附件4.上海戏剧学院2025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