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戏剧学院2025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发布者:招生办发布时间:2025-05-21浏览次数:10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结构,为毕业生创造更多再学习机会,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培养复合型应用型人才,上海戏剧学院2025年拟招收全日制普通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现将相关招生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数

招生专业

计划数

学制

授予学位

戏剧影视导演

2

二年

艺术学学士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5

二年

艺术学学士

戏剧影视文学

2

二年

艺术学学士

艺术管理

5

二年

艺术学学士

二、招收对象

招收2025年上海戏剧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且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等的应届毕业生。

三、报名资格

1.在我校本科就读期间身心健康、表现良好;

2.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等(考生就业信息的审核与解释等事宜由我校学生处负责);

3.学科专业限制:考生可跨本科专业类报考第二学士学位(考生学科专业限制符合情况的审核与解释等事宜由我校教务处负责)。

例如:表演(戏剧影视)专业学生,可报考艺术管理,而不可报考同属“戏剧与影视学类”的专业(即不可报考下表中与自己本科专业相同颜色标注的专业)。

序号

本科专业类

专业名称

1

艺术学理论类

艺术管理

 

 

2

音乐与舞蹈学类

舞蹈表演(芭蕾舞)

舞蹈表演(中国舞)

舞蹈编导

 

 

 

 

 

 

 

 

 

3

戏剧与影视学类

表演(戏剧影视)

表演(音乐剧)

表演(京剧)

表演(戏曲音乐)

表演(木偶)

戏剧影视文学

戏剧学

广播电视编导

戏剧影视导演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舞台设计)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灯光设计)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服装与化妆设计)

动画

播音与主持艺术

影视摄影与制作

4

美术学类

绘画

5

设计学类

数字媒体艺术

四、网上报名

(一)  每位考生在我校限报1个专业,不得兼报;报名成功后,无法更改报考专业。

(二)  报名时间:202552910:00 - 6315:00

(三)  报名入口:“上海戏剧学院招生”微信公众号(关注 “上海戏剧学院招生”微信公众号→菜单栏选择“本科报名”,页面将自动跳转至“上海戏剧学院本科报名系统”小程序→选择“第二学士学位”→按提示完成后续网上报名流程)。

五、选拔程序

(一)初审(满分100分)

学校学生处、教务处对报名考生的报考资格及两项成绩信息(毕业成绩单上的“平均绩点”和“平均分”)进行审核,初审结果分为“通过”“不通过”,以在校期间的百分制平均分(按平均学分绩点换算) 记初审得分。对于初审不通过的考生将不再另行通知;对于初审通过的考生,初审结果预计于6月中旬在上海戏剧学院招生网(https://zs.sta.edu.cn)公布。

(二)专业考试(满分100分)

初审通过的考生须参加所报专业的专业考试,考试形式为面试,面试预计于6月中旬进行(专业考试具体安排将与初审结果一同公布)。

专业考试内容

1.   自我阐述(不超过5分钟)选择已完成的作品、毕业创作或毕业论文阐述在校的学习情况,重点考察申请人的专业综合素质。

2.   考委即兴问答:重点考察申请人对所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的兴趣及认识程度、学习规划及培养潜质。

(三)录取办法

1.最终成绩(满分200分)=考生“平均绩点”(百分制)+“面试成绩”(百分制);

2.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无法于当年710日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者,不予录取;

4.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数,按考生最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末尾同分依次、逐项比较平均绩点(百分制)、面试成绩(百分制),择优录取)。录取名单报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审定,预计于7月下旬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入学

1.每学年学费13,000元,如有变动,按政府有关部门审核的新标准收取。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2.入学后,我校将进行录取资格的复查如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3.我校实行奖、助学金制,具体评定规则以《上海戏剧学院学生手册》为准。

4.上海生源原则上实行走读制,若有住宿需求可在开学报到当日提交住宿申请。

七、培养及管理办法

1.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我校学籍管理系统。

2.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上须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须明确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3.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可发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我校可发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4.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

5.第二学士学位生在学生资助、收费等方面参照相应专业本科生执行。

八、监督机制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选拔录取工作的监督,面试过程全程录像,同时接受社会监督。

九、联系方式

上戏招生网:https://zs.sta.edu.cn

招办邮箱:shxjzsb@126.com

咨询电话:021-62488077   51768377

监督电话:021-62495375

监督邮箱:sxjwb@sta.edu.cn

接待时间:工作日9:0011:0014:0016:30



上海戏剧学院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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